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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专业建设规划和申报新增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2日
 

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申报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高〔2010〕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和设置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0年专业建设规划和申报新增专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工作

各系(部)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客观分析自身条件,制定2010-2012年专业建设规划(规划撰写提纲及格式要求见附件),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二、认真谋划2010年新增专业申报

2010年优先发展与我省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创新医药、现代制造技术,现代服务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应用性学科专业,鼓励各校根据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积极申报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相关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外本科专业。

各系(部)应依据以上国家专业设置政策,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谋划2010年新增专业申报:

1、新增专业要立足于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并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新增专业立足于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有利于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3、新增专业要立足于本系(部)的现有办学条件和办学定位;

4、新增专业要考虑到未来社会的人才需求;

5、申报目录外专业须经过相关领域专家论证。

三、各系(部)要对现设专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和调整,上报撤销一批停止招生多年、陈旧过时的老专业。原则上专科专业连续三年、本科专业连续四年不招生的专业应予上报撤销。

四、上报材料

1、2010-2012年***系(部)专业发展规划

2、本科专业申报材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3、专科专业申报材料:高等学校新增普通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论证报告和教学计划

4、2010年度撤销专业情况汇总表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系(部)于7月10日前整理好材料(纸质文本和电子文稿),纸质文本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文稿发送到15133922900@163.com。 联系人:高卫华  电话:3863084

 

附件1:※专业申报用附件 下载

附件2:※与专业申报相关的上级文件 下载

 

                                                                   教务处

                                                201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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