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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各教学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不超过30项,重点围绕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内容开展立项研究,包括以下六类,分类申报、评审。

1.思政课程项目(不超过2项)

2课程思政项目(不超过5项)

3.基础教育协同育人项目(不超过5项)

4.校企合作项目(不超过5项)

5.一般教改项目(不超过8项)

6.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项目(不超过5项)

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项目应认真填写《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2021年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遴选论证活页》(附件2)。

3.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尚未结题的我校教改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

4.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系、历史文化与法学系)限报4项,其它单位限报3项。

5.与近年校级教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再立项(附件3)。

6.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提交延期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可延期一年。延期一年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7.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622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及时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遴选论证活页》一式10份以及《申报书》和《遴选论证活页》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所有材料要求正反面打印。学校将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报送材料联系人:

教学研究室 张妍 (E-mail: 33241648@qq.com)电话:3863084。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教改项目遴选活页.doc

      附件3-2011-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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