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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 〔2020〕82号)文件要求,我校于即日起启动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主持并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主持省级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尚未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请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请人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须有2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

3.按省教育厅要求,本次项目推荐含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数额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拟推荐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10项,其中课程思政项目不少于2项。校级领导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青年项目不少于2项。

2.承担教学任务教师少于20人的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项;承担教学任务教师20-49人的单位,每个单位限报2项;承担教学任务教师50人及以上的单位,每个单位限报3项。

3.获批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建设团队可单独申报1项,不占本单位指标。(项目主持人和研究成员必须为专业建设团队成员,

以专业建设申报书为准)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择优推荐,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1式2份(申报书要求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1式15份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2)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1份。

3)推荐单位对本单位所推荐项目的意见(纸质版),需由本单位院长(系主任)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1)(2)电子版发送至33241648@qq.com邮箱。

2.请各单位于12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以上材料。

 

联系人:张妍,电话:3863084,QQ416715738

附件: 2020年省教改立项通知及附件.zip

 

 

教务处

2020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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