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定于4月26日-5月28日(第9-13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2.第9-12周(4月26日-5月21日)为自查阶段。
3.第13周为学校抽查阶段。
4.第14周意见反馈及教学单位整改。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
检查教师到课、调(停)课情况,督促教师及时补课;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敦促学生抓紧学习。
2.课堂教学
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文件准备(包括教案、讲稿、教学日历)、课堂教学质量、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及学生出勤等。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对教学的反馈意见或建议,认真总结研究,改进教学工作。
3.实践教学
(1)实验(训):深入了解实验、实训教学情况,确保实验开出率、实验更新率和实验室开放率达到专业教学要求;
(2)实习:检查本单位学生实习工作,了解学生情况,协调解决实习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毕业论文(设计):摸清本单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底数,敦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努力提高论文(设计)质量,认真做好查重和答辩工作。
4.教学管理
(1)教学运行:包括培养方案的执行,调停课管理、教学进度正常与否等;
(2)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计划、活动等;
(3)教学档案:各类教学资料档案归档和管理情况;
(4)问题整改与落实:学期初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二)重点检查
1.师范类专业认证材料准备情况
涉及专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科学。
2.其他专业的试卷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归档情况,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重点检查:
(1)签字、核分等问题;
(2)同一试卷不同学期的试卷分析雷同程度等问题;
(3)排查试卷装订等问题。
以教研室为单位检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试卷。学校将组织抽查,每个专业至少抽查5门课程的期末试卷。
3.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听课情况;
(2)本单位课堂教学整体情况;
(3)学生座谈会记录及问题解决方案。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的管理职能。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点面结合,使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单位教学督导和教研室主任的作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重点排查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隐患,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教学督导组将抽查各院系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落实好新进教师以及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的敦促帮扶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所属教研室加强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在备课、准备教学文件、组织教学等方面的指导,以老带新,促进新教师成长。对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要安排重点听课,摸清其问题根源,帮助其改进教学;对于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教师,根据情况或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并具体落实,或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建议。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工作,形成持续改进的闭环。
3.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质量。
4.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做好专题总结工作,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材料(纸质与电子版)及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5月21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张静E-mail:65481791@qq.com;电话:3864662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