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1〕13 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21〕2号)及我校《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院字〔2021〕55号)下发以来,各教学单位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情况,主要包括做法、成效和不足;
(二)基层教学组织是指院(系)内部设立的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研教改等方面处于基础性地位;
(三)院(系)已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制度规定、引导扶持办法等;
(四)基层教学组织在制定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承担教学任务、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形成的有效办法、发挥的积极作用、积累的宝贵经验,并推荐 1-2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典型案例。学校将择优选择部分典型案例推荐到省教育厅;
(五)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难等进行总结梳理、研究分析,务请实事求是、了解并反映一线教师的切实体会,并对接下来如何做好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二、调研成果
(一)参照调研内容认真组织调研,填写《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清单》,撰写调研报告。
(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典型案例。建议从组建时间长、工作机制完善、发挥作用显著、积极探索创新等方面,挖掘典型案例,每个案例篇幅800字左右。
三、材料上交
1.《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清单》及调研报告。
2.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典型案例。交于教学质量科。
以上材料均于9月23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人:张静,电话:3864662。
教务处
2021年9月20日
附件1: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清单.xlsx
附件2:院字〔2021〕55号 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暂行).pdf
附件3:关于开展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pdf
附件4:冀教高2021.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