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教学建设 教学运行 学籍学位 实践教学 质量监控 规章制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遴选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暨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115号)精神,即日起学校将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

一、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

本次拟遴选建设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不超过5个,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申报专业近三年未出现教学及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生师比达到办学基本要求,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专业的建设成果,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团队

3省部级及以上专业项目

4省部级及以上课程项目。

5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

6省部级及以上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

7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8本专业教师和学生获得的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不少于20项。

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

省厅分配给我校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数额为1,将从以下专业推荐产生:

1.我校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本次入选的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应具有四届及以上毕业生,且为在招专业。

2.各单位请于20211125日(周四)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3601249@qq.com。联系人:张彬;联系电话:3863084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15份。

2)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附目录)2册。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11124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遴选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暨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作的通知.zip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开发维护: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信息中心合作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