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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为了使转专业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使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能更好的了解新专业的培养目标、方向,根据学校学生转专业相关文件精神,对2021级学生的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和要求

1.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3.学习努力,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

4.符合转入专业所提出的转专业条件;

5.每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6.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学生,按专业分为文史类、理工类、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5大类,可在所在专业类别内部转专业,不能跨类别转专业;

7.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高考选考科目一致的专业;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别内部转专业,不能跨类别转专业;

8.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招生时确定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者;

3)因违纪被学校给予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4)应作退学处理者;

5)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6)申请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者;

7)专接本学生;

8)其它经学校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认定不得转专业者。

二、工作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各院(系)根据转专业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学资源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本单位学生转专业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本院(系)学生转出条件(转出不设条件也要明确注明)及拟接收转入的专业、学生人数、接收条件(在接收转专业条件中要明确提出针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学生的选科要求,且与高考录取中的选科要求一致)、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参考资料、专业简述等。考核方式包含笔试的,应注明具体考试科目及该门课程的参考资料。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应注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自占的百分比或笔试与面试优先录取原则;

2.教务处统一公布2021级转专业工作方案;

3.各院(系)通知学生申请报名;

4.学生所在院(系)进行转出审核

5.拟转入院(系)进行转入资格审核;

6.拟转入(系)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保存好考核原始材料,公布所有参加考核学生成绩;

7.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三、材料上报

各院(系)请于12月6日下班前,将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含《2022年各教学单位转专业接收计划表》(附件2)),纸质材料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25584438@qq.com邮箱。

联系人:李凌,联系电话:3863204

附件:1.2022年各教学单位转专业接收计划表(模板)

2.2021年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科要求

教务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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