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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为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孵化上级教学名师奖项,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本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可申报参评。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

本次评选校级教学名师3名(其中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超过1名),由学校授予“唐山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参评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深受历届学生爱戴,同行教师普遍认可。

2.教学经验丰富

候选人须具有15年(含)以上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5831);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最近5学年平均每学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

3.教学水平高

最近5学年学生评教成绩平均位列本单位前30%(含)以内,或获得过校级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4.教学积淀深厚

F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教研教改论文,或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四、评选程序与办法

1.个人申报

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根据情况自愿报名参评。

2.专家评审

学校聘请专家组成校级教学名师奖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结合申报材料,根据《唐山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参见附件)进行评审,评出拟授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3.张榜公示

将评委会评选结果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4.批准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经学校批准后,正式公布校级教学名师获奖人名单。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以下材料: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5份;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③候选人45分钟讲课录像(录像文件不大于1GB)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020

联系人:高卫华;联系电话:3863084;电子信箱:649845203@qq.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下载

                                                教务处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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