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为保证毕业生毕业前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本科(含专接本)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主要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工作自第七学期开始(专接本第三学期开始),第八学期末结束(专接本第四学期结束),各教学单位最迟于第八学期(专接本第四学期)第15周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和录入。从2021届开始,所有教学单位的毕业论文工作均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具体工作环节按照管理服务平台要求进行,如有问题,可以向教务处反馈或向平台技术人员咨询解决。
2、撰写要求
毕业论文撰写仍以《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V1.0》为参照,原《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中与之不符内容要以《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V1.0》为准。
3、总相似比检测及毕业论文(设计)的上传
所有专业本科毕业生(含专接本)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作品阐述/创作报告等在答辩及上传前必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总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不能超过30%。第八学期(专接本第四学期)放假前,将本单位的所有毕业论文(设计)上传至河北省学位论文管理平台。
4、毕业论文(设计)的外审
毕业论文(设计)的外审要求按《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外审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5、存档材料
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需要封装的材料及其他过程管理材料可以从管理系统中调出的直接打印,需要装订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本及维普总相似比检测报告等材料按要求打印封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附件2: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外审实施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 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V1.0-(唐山师范学院2020.9).docx 附件2: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外审实施办法(试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