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5学年第一学期 第 
 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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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月426-5月20(第9-12周)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系(院、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2.9-12周(426-5月20)为自查阶段。请将总结(纸质与电子版)于5月20之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13-14周为学校抽查验收时间。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课、调(停)课情况,督促教师及时补课;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敦促学生抓紧学习。

2.课堂教学: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文件准备(包括教案、讲稿、教学日历)、课堂教学质量、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及学生出勤等。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呼声,改进教学工作。

3.实践教学:深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确保实验开出率、实验更新率和实验室开放率达到专业教学要求;巡视检查本单位学生实习工作,了解学生情况,协调解决实习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摸清本单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底数,敦促指导教师努力提高论文(设计)质量,认真做好查重和答辩工作。

4.教学管理:

(1)教学运行情况,包括培养方案的执行,调停课管理、教学进度正常与否等;

(2)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试卷质量及评阅情况;

(4)本学期所开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情况;

(5)各类教学资料档案管理情况;

(6)学期初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5.教学保障:检查教学设备报修及修复情况,如讲台、黑板、扩音设备、实验室粉笔、板擦、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等;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保障情况等。

(二)重点检查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质量及归档情况。各院系要以《唐山师范学院考试工作规范》为依据,重点检查:(1)试卷命题质量。包括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型、题量是否适当,试题难易程度等;2)试卷评阅情况。包括成绩评定的合理性,试卷分析是否科学准确等;(3)试卷装订与保管情况等。

要求各院系以教研室为单位检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试卷,并成立专门组织抽查每个专业至少5门课程的期末试卷。教务处择机对各院系的试卷进行抽查验收。

2. 2016届毕业论文情况。

各教学单位以《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要求为依据,主要检查:(1)毕业论文选题。包括选题是否符合培养目标,难易是否适当等;(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包括指导教师审查意见表述是否严谨、具体、有针对性,日期填写是否属实,各“签名”处是否为手写等。教务处择机对毕业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书进行抽查。

除以上重点检查项目外,各院系还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各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充分发挥各院系的管理职能。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力争检查实效。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单位教学督导和教研室主任的作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重点排查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隐患,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教学督导组将抽查各院系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落实好新进教师以及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的敦促帮扶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所属教研室加强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在备课、准备教学文件、组织教学等方面的指导,以老带新,促进新教师成长。对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要安排重点听课,摸清其问题根源,帮助其改进教学;对于教学素质过低的教师,根据情况或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并具体落实,或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建议。

3.各院系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果。

4.检查结束后,各院系要做好专题总结工作,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材料(纸质与电子版)及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教务处主页通知下载)于520之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张静E-mail:65481791@qq.com;电话:3864662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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