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保证2015级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是系(院)教学工作的头等大事,各系(院)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专人负责。培养方案要经教研室主任、系(院)领导、系(院)教学委员会逐层进行审议审核后交教务处。
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参照《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制定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3.专科、专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求与2014年相同。
4.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一定要充分论证,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要求等,合理设置各类课程,重视综合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努力使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既反映国家、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又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上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5.通过系(院)审核的培养方案纸质文件由系(院)主任(院长)签字后于5月30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子稿发至 33241648@qq.com邮箱。联系人:张妍
附件: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制定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