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出台了《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制定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各系(院)根据《指导意见》,制定2013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是系(院)教学工作的头等大事,各系(院)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指导意见》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2013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经教研室主任、系(院)领导、系(院)教学委员会逐层进行审议审核。
2.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一定要充分论证,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要求等,合理设置各类课程,重视综合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努力使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既反映国家、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又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上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3.通过系(院)审核的培养方案纸质文件由系(院)主任(院长)签字后于7月12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人:杨笑春
附件: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附件 下载
教务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