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为保证毕业生毕业前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对本科(含专接本)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主要工作程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第七学期开始(专接本第三学期开始),第八学期末结束(专接本第四学期结束),各教学单位最迟于第八学期(专接本第四学期)第15周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的成绩评定和录入。所有教学单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具体工作环节按照管理服务平台要求进行,如有问题,可以向教务处反馈或向平台技术人员咨询解决。
二、撰写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以《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南》为参照,如有更新另行通知。
三、总相似比检测
所有专业本科毕业生(含专接本)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作品阐述/创作报告等在答辩前必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总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不能超过30%。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外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外审要求按《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执行。
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上级和学校的要求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工作和专家库的更新工作。
六、存档材料
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需要封装的材料及其他过程管理材料可以从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调出的直接下载打印封装,需要装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本及维普总相似比检测报告等材料按要求打印封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