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为保证毕业生毕业前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本科(含专接本)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系(院)认真遵照执行。
一、主要工作程序
1、制订计划
第七学期(专接本第三学期,下同)第11周前,各系(院、部)应完成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制订。
2、教师命题和学生选题
第七学期第12周前完成教师命题和学生选题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和任务书下达
第七学期第12周-15周,由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调研、文献查阅、程序设计、实验设计等工作,做好外文资料翻译。在此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书的撰写。第七学期期末放假前,各系(院、部)组织学生进行开题答辩并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中期工作检查
第八学期(专接本第四学期,下同)第2周-3周,各系(院)应对本系(院)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第八学期第11周周末前,所有学生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交指导教师和所在系(院、部)。按照学校规定需要提供复写率检测报告的专业,责任系(院、部)要做好相关工作。
6、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
第八学期第13周周末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7、成绩评定
第八学期第15周周末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的评定、录入。
8、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审工作
第八学期第16周周末前,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审工作。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15%,在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校级优秀论文,比例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3%。
9、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第八学期第17周周末前,完成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推荐比例为不超过指导教师人数的10%,被推荐教师填写《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10、工作总结
各系(院、部)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认真的总结,对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对本系(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管理及各种相关存档材料进行检查整理,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二、各系(院)应存档材料
1、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2、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
3、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选题一览表
4、开题答辩安排
5、开题答辩总结
6、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统计表
7、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8、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意见书
9、答辩安排
10、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11、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推荐表
12、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13、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情况一览表
14、全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
15、全部学生毕业论文复写率检测报告电子版
16、工作总结
以上为必须存档的材料,各系还可根据需要增加存档项目。
三、上交教务处材料
1、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
2、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选题一览表
3、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4、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情况一览表
以上材料在答辩结束后两周内上交教务处实践科,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782184061@qq.com。如果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请分别填写《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推荐表》和《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纸质版。
四、相关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各种存档材料,要以专业为单位整理、上报和存档。
2、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或速印使用)。
3、以上每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其它未尽事项请参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之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