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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复写率检测及毕业论文文档上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质量,杜绝抄袭现象,现决定对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复写率检测。
一、检测范围
外语系外,其他系(院、部)的所有本科(含专接本)毕业论文均要进行复写率检测,毕业设计暂不做检测要求。
、检测要求
1、对于论文正文文字复写率(不含自引部分)不超过30%的,视为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对于论文正文文字复写率(不含自引部分)超过30%的,要求学生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然后提交系(院)进行审核,通过后允许其答辩。至答辩前仍不合格的,延后到二次答辩;
3、二次答辩前,由系(院)再统一进行复写率检测,复写率仍超过30%的,不予答辩,按毕业论文不合格处理;
4、拟申请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在报送申请材料时需附上检测报告。
三、检测方式
1、检测系统
我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复写率检测。
2、进入http://vpcs.cqvip.com/organ/,点击“大学生版”使用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并进行相应的操作。
3、进入系统后,可以在“本账户信息”里修改密码,在“系统设置”里进行“检测通过标准设置”,然后即可按照提示进行论文检测。
4、各系(院、部)的账号级别为二级管理员,可以对本系的毕业论文进行单篇检测或打包统一检测,还可在“账户管理”中建立“子账户”,通过各子账户分别对其管理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测。
5、检测结束会生成检测报告,下载后作为毕业论文档案资料分专业由系(院、部)统一存档。
四、检测次数的分配
教务处根据2017届本科(含专接本)毕业生人数以系为单位下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首次检测篇数,具体划拨数量为:外语系按全系本科(含专接本)毕业生总数的50%下拨,其他各系按照100%下拨。次数用完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增加次数,但各系人均使用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五、毕业论文文档的上传
2017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开发了“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要求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毕业论文上传至平台。为此,各系要及时做好毕业论文文档的上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使用账号密码登陆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网址:http://vpcs.cqvip.com/hee/),进行相应的设置,如专业管理、班级管理、学生基础信息管理等,具体设置方法见“附件1”。账号密码由教务处下发;
2、各系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进行本系毕业论文的复写率检测,检测通过标准为30%
3、各系将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文档按照“附件2”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方法见“附件1”;
4、各系要在2017年6月25日前完成全部毕业论文文档的平台上传工作。
数据上传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学位办将抽检学位论文,对被抽查到的学士学位论文从论文内容、复制比检测着手,经组织第三方专家评阅,最终确定是否属“存在问题论文”。省政府学位办规定对“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下一年所指导的学士学位论文,将加大抽检比例。每次抽检工作结束后,省里将形成抽检工作报告。抽检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估及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的重要监测参考指标。
 
附件、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