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务于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及《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只填写相关内容)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自查报告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2.3的表格上报纸质版,联系人:战琳,联系电话:3863322,电子邮箱:309539761@qq.com。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
附件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附件1-3下载
教务处
20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