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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推进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为中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经研究,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教学观摩活动分校、系(院)两级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程序

1.系(院)教学观摩

1522日-69

各系(院)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形式可以采用随堂听课或专场观摩。

2612-624日,各系(院)组织拟推荐1在系内开展1次公开课观摩活动(时间为50分钟),教务处组织专家听课,从中推荐4名教师开展校级教学观摩

2.校级教学观摩94日-918

教务处组织全校范围的校级公开教学观摩课

二、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能够继承和发扬我校优良教风。

2.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能够熟练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3.课程教学方法有创新、教学改革有特色、教学内容与形式突出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课堂教学师生互动好的任课教师。

4.参加校级教学观摩的教师应是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本学期承担校内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工作要求

1. 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系级教学观摩听课,对于其他教师及整体观摩活动的要求由各系(院)自定。

2.各系(院)要建立教学观摩活动档案,包括观摩教学听课记录、研讨评议记录、教学观摩活动总结以及相关影像资料等。

3.各系(院)要有计划的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观摩听课,学校提倡教师跨系、跨教研室观摩听课。听课教师要填写听课记录。各系(院)要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开展系(院)、教研室两级教学观摩听课心得的交流研讨活动,将教研室交流研讨情况写入《唐山师范学院教研室活动记录本》,将系(院)交流研讨情况汇入系级教学观摩活动总结报告。系(院)观摩教学活动总结报告应包含组织教师听课及研讨情况、今后活动应注意事项及改进措施等。

4.学校将通过进行随机听课、查看教学观摩活动记录等方式对教学观摩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教学观摩活动落实情况作为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表彰奖励

1.各系(院)推荐人选在系(院)内开展教学观摩,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2.学校为开展校级教学观摩教师颁发奖金和奖励证书。

六、材料上交

169日前,各教学单位上报《唐山师范学院系()级教学观摩安排表》、《拟推荐人员系(院)教学观摩安排表》。

2.教学观摩活动结束后,交教学观摩活动总结。

 

以上材料均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人:车蕾。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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