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由教务处、人事处和学校工会共同举办“唐山师范学院第八届教师教学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分组与设奖
本次教学大赛根据教师所授课程的性质划分为文、理2个组,每组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鼓励奖若干个。大赛同时设优秀组织奖5个。
遇有两组参赛教师数目差距较大时,适当调整二、三等奖个数,一等奖个数不变。某一奖项最末位总成绩相同时,视作选手并列获奖。
学校对于获奖教师和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比赛程序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单位分别组织进行,4月28日(第9周周四)之前完成;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分为课堂教学听课与现场比赛两个阶段,于本学期第10-16周进行。
(一)预赛
预赛阶段由各院系(部)负责组织落实,教师参赛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进行。各院系(部)须按要求组织预赛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比赛规则,严格按照规则进行选拔并推荐参加决赛人选。除因有课不作要求外,所有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观摩本单位预赛阶段的比赛。
各院系(部)于4月18日(第8周周一)17:30前将本单位预赛计划安排经系主任签字(附电子稿)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于4月28日(第9周周四)17:30前提交推荐进入决赛阶段的教师名单及以下材料:
(1)本单位推荐进入2016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阶段比赛的教师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表格见附件五);
(2)填写完整并经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的《教师教学大赛评审表》;
(3)每位参赛选手的8个参赛选题(以备决赛阶段比赛前一天随机抽取一个,作为选手的参赛讲课内容)。
(二)决赛(第10-16周)
决赛阶段分为课堂教学听课和现场讲课(含说课)两个环节,每位选手的决赛成绩由其在两个环节取得的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而得。
1.课堂教学听课阶段(第10-13周)
学校组织专家对决赛阶段参赛教师的参赛课程进行随机听课,听课阶段成绩按30%的权重计入大赛总成绩。
2.现场讲课比赛阶段(第14-16周)
现场讲课比赛分文科、理科两个组进行,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组现场评分,并对选手表现进行点评。选手现场讲课成绩按70%权重计入总成绩。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资格与基本要求
1. 凡在编在岗且独立承担过一门课程全部主讲工作的教师均可参赛。
2. 参赛教学内容所在课程须是校内本学期全日制本、专科开设的课程。
3. 往届教学大赛获奖教师可以被推荐参加本届大赛决赛阶段比赛,但其参赛教学内容须是与往届参赛不同的教学内容。
4. 参加决赛阶段比赛的教师在比赛期间须按要求及时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被检查的教学材料须达到基本要求,未达到要求者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自行终止。
5. 凡未按要求组织预赛活动的单位不得推荐人选参加决赛阶段比赛。
6. 近一年内出现过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在被推荐参加决赛阶段比赛之列。
四、决赛内容及要求
(一)课堂教学听课
学校组织听课专家组随机对参赛选手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并依据《课堂教学评分表》的内容要求和赋分标准进行评分,各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值作为参赛选手的课堂教学听课得分。
(二)现场讲课比赛
1. 每位选手现场讲课的时间规定为40分钟。参赛教师先要简述参赛教学内容教案的设计与构思,然后进行课堂教学,时间分配自行掌握。比赛内容由大赛组委会在选手比赛前一天从选手提供的8个选题中随机抽取。
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当天10:00前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纸质参赛教案一份。
2. 选手抽取问题并现场作答,主要考核参赛教师对教学方法和教书育人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水平。每位选手现场回答问题的时间规定为5分钟。
3. 所有评委提交对选手的评分后,由部分评委对选手的表现进行点评。
4. 现场讲课比赛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和取平均”的计算办法确定,现场公布每位评委的评分和选手最终得分。
五、大赛组委会
主 任 委 员:阎满富
副主任委员:李学文 贾长胜 邢志国 贺彩瑛
成员:曹福军 郑向群 周迎红 高卫华 崔胜利 侯建华 张静
秘书: 张静 车蕾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电话:3864662
联系人:张静 E-mail:65481791@qq.com
附件:
1、2016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2、教师教学大赛评审表
3、2016年教师教学大赛评比项目及评分标准
4、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
5、系(院、部)推荐进入2016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教师报表
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