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2)提交学生成绩。
①当前学期学生成绩登统有误的,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系主任签字盖章→②报教务处签字盖章→③任课教师重新录入成绩。
(2)①以往学期学生成绩登统有误的,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系主任签字盖章→②报教务处签字盖章→③由开课部门任课教师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下载唐山师范学院学生成绩册,录入成绩册→④学生所在系教务员报教务科一份,学生所在系留存一份→⑤教务科录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