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期第12周各公共课开课单位将下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交到教务科→(2)教务科将公共课开课计划交教学科审核→(3)审核确认后教务科安排下学期公共课上课时间地点→(4)各系教务员到教务科领取各系学生公共课上课时间安排和教室使用情况表→(5)各系安排本系专业课上课时间地点→(6)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系课表和教室使用情况表按规定格式交回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