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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规范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研究水平,保证结题质量,根据《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结题鉴定研究项目

2021年立项及2020年延期结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2020年立项但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将撤销立项,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在此后5年内不得提出立项申请;2021年立项未达到结题要求的请尽快开展项目研究,相关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状态表》报送至教学研究室)

二、结题鉴定工作程序与要求

1.项目组准备好课题成果及相关研究材料。

2.项目组填写《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

3.对接基础教育协同育人项目填写《唐山师范学院协同育人项目成果证明》,校企合作项目填写《唐山师范学院校企合作项目成果证明》。

4.结题材料汇编:项目组将结题材料汇编成册。

5.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结题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题鉴定。

6.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准予结题,颁发结题证书。

三、结题材料汇编要求

1.结题材料汇编一式2份。每套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项目申报书、开题报告、项目结题鉴定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材料(复印件)(如果附有教学课件(软件)请附光盘)。

2.结题材料要求齐全,并按照要求装订与打印。具体要求如下:

(1)字体字号要求:标题小3号、黑体,正文宋体、字号小四号。

(2)纸张大小要求:A4纸双面打印。

(3)所有材料须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胶装成册(左侧装订)。

(4)结题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2)。

(5)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结题鉴定书同时上报电子版。

请各有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并于2023年6月20日(周二)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结题鉴定书、研究报告电子版发送至33241648@qq.com邮箱。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3863084。


附件1-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2-结题材料装订格式.doc

附件3-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状态表.doc

附件4-唐山师范学院协同育人项目成果证明.docx

附件5-唐山师范学院校企合作项目成果证明.docx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