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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不超过35项,重点围绕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内容开展立项研究,包括以下六类,分类申报、评审。

1.思政课程项目(不超过2项)

2.课程思政项目(不超过10项)

3.对接基础教育协同育人项目(不超过5项)

4.校企合作项目(不超过5项)

5.一般教改项目(不超过8项)

6.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项目(不超过5项)

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尚未结题的我校教改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

3.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系、历史文化与法学系、计算机科学系、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限报4项,其它单位限报3项。

4.与近年校级教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再立项(附件2)。

5.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提交延期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可延期一年。延期一年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6.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学研究室,书面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院长(主任)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7.电子材料上传网址http://tstc.kypt.chaoxing.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书

8.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117:00,请申报人在申报时限内提

报送材料联系人:张妍电话:3863084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13-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3-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