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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修)订2021级课程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确保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到实处,请各教学单位按以下要求制(修)订本单位各专业课程大纲 :

一、制(修)订课程大纲的要求

1.本次制(修)订课程大纲的课程范围为2021级本科(含专接本)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所有理论课程、实践课(包括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见习、专业考察等)。

2.课程大纲要充分体现课程思政、立德树人元素(学习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考核等要体现课程思政、立德树人元素)。

3.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分别按照学校提供的两种模版制(修)订2021级课程大纲(模板见附件)。

二、制(修)订课程大纲的部门归属

1.通识教育课程由开课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2.素质拓展课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编制;

3.其他课程(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限选、任选课)由各专业所在院(系)负责组织编制;

4.涉及到的各专业跨院(系)开设的课程由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协调,由教师所在院(系)编制。

三、材料上报

1.课程大纲的内容编排要求:理论课程(包括含实验的理论课程)在前,实验、实践课程在后;

2.课程大纲以院(系)为单位上报,要求一个专业新制(修)订的课程大纲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里,以专业名全称命名文档,文档要有目录;

3.各教学单位负责编制的通识教育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的课程大纲以院(系)为单位,分别编辑在两个word文档里;

4.2021630日下班前将课程大纲电子版上报教学质量管理科(E-mail274754381@qq.com)。

联系人:王焕

电话:3864662

  

附件:

 师范类专业课程大纲模板.rar

 非师范类专业课程大纲模板.rar


 

教务处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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