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 〔2020〕82号)文件要求,我校于即日起启动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主持并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主持省级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尚未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请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请人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须有2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
3.按省教育厅要求,本次项目推荐含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数额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拟推荐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10项,其中课程思政项目不少于2项。校级领导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青年项目不少于2项。
2.承担教学任务教师少于20人的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项;承担教学任务教师20-49人的单位,每个单位限报2项;承担教学任务教师50人及以上的单位,每个单位限报3项。
3.获批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建设团队可单独申报1项,不占本单位指标。(项目主持人和研究成员必须为专业建设团队成员,
以专业建设申报书为准)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择优推荐,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1式2份(申报书要求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1式15份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2)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1份。
(3)推荐单位对本单位所推荐项目的意见(纸质版),需由本单位院长(系主任)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1)(2)电子版发送至33241648@qq.com邮箱。
2.请各单位于12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以上材料。
联系人:张妍,电话:3863084,QQ群:416715738。
附件:
2020年省教改立项通知及附件.zip
教务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