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谋划下一阶段发展规划的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依据《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时代高教40条)、《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制订“十四五”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单位依据学校未来五年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精心谋划,制订本单位“十四五”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明确单位发展方向;制订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研究和论证本单位各专业发展方向、发展定位、发展目标,重点在发展方向和发展特色上,落脚点在特色和质量上。
学校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1.本科招生专业保持在50个左右;
2.10个以上专业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3.20个左右专业通过专业认证;
4.10门左右课程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立项建设;
5.新增2名左右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教师;
6.学生在创新创业领域新增500项以上省级及以上奖励;
7.获5项左右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8.获批40项左右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9.培育10个校外协同育人基地;
10.培育10个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
二、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1.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各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单位总体发展方向;
(2)单位发展特色;
(3)专业建设总体规划(包括:专业数量与布局、未来计划发展和撤销的专业和依据、专业认证总体规划、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总体规划等);
(4)一流课程建设总体规划;
(5)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6)教学改革总体规划;
(7)创新创业教育规划;
(8)劳动教育规划;
(9)美育教育规划;
(10)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11)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含教学团队建设);
(12)本单位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规划;
(13)学风建设规划;
(14)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
(15)实习基地建设总体规划;
(16)教材建设总体规划;
(17)学科竞赛总体规划;
(18)公共基础课程建设总体规划(限有公共课任务的单位);
(19)课程思政建设总体规划;
(20)协同育人规划。
2.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专业发展方向、发展定位、发展目标;
(3)专业发展特色;
(4)专业认证规划;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规划;
(6)一流课程建设规划;
(7)教师培养培训规划;
(8)教学改革规划;
(9)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划(含教学团队建设);
(10)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建设规划;
(11)创新创业教育规划;
(12)实验室建设规划;
(13)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14)课程思政建设规划;
(15)教材建设规划;
(16)学科竞赛规划。
三、规划督导工作步骤
1.各单位初步拟定发展规划(2020年5月底前完成)
2.专家论证(2020年9月底前完成)
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各项发展规划进行论证。
3.修改完善,形成发展规划终稿(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依据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发展规划,形成终稿。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模板见附件。
各单位要设立发展规划制订领导小组,报送材料须经本单位规划领导小组讨论,电子版于2020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649845203@qq.com;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开学后报送至教学研究室。
联系人:高卫华、张彬
联系电话:15930551668
附件:1. 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模板)
2. 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模板)
教务处
2020年4月3日
附件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