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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普通教育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18年度普通教育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部署实施2018年度普通教育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

一、基本程序

1.各单位成立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

2.各单位须按《实施办法》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方案,包括考核分级标准、考核细则、考核程序等。

3.各单位依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上报教务处。

二、相关说明

1.《实施办法》第二条中的“任课教师”是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担任校内本专科教学计划内课程的教师。

2.校内兼职任课教师教学业绩由所任课程的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三、材料上报

各单位于312日前将本单位《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发至392839206@qq.com邮箱。

联系人:车蕾            联系电话:3864662


 
附件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办法.docx

 

                 教务处

                                                         20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