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评建工作要求,还需向评建办提供如下材料:
1、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近三年工作计划与小结;
2、近三年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计划及小结(包括措施和成效)。
以上材料请相关教学单位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交实践科。
教务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