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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开展评估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专业建设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前几年立项建设的重点建设专业开展评估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唐山师范学院立项建设的重点建设专业(名单见附件1)。

二、评审验收程序

1.专业自评

各专业根据支撑材料,对照《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撰写评估验收自评报告。

2学校评估

1)答辩与质询。专业负责人准备10分钟PPT汇报材料,就本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特色与优势作简要阐述,汇报结束后就专家提出的质询意见进行答辩。

2)数据和资料核查。

3)专家集中评议、反馈。专家对重点建设专业立项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反馈。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合格标准为:综合评分≥60分,并且17项二级指标中合格指标数≥15评估合格的重点建设专业项目,由学校授予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称号。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一年后再验收,整改仍不合格的,学校将撤销立项。


三、材料要求

1.自评报告应尽量列出数据和表格,以充分展示专业建设的成效及特色优势(报告封面及目录详见附件3)。

2.支撑材料要有针对性,按指标体系分类后装入档案盒,每个档案盒需附本盒材料目录。

四、其他事项

1.各相关教学单位请于1118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2.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卫华、张妍

Email33241648@qq.com

 


附件、专业评估

 

                                            教务处

                                          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