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专业建设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前几年立项建设的重点建设专业开展评估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唐山师范学院立项建设的重点建设专业(名单见附件1)。
二、评审验收程序
1.专业自评
各专业根据支撑材料,对照《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撰写评估验收自评报告。
2.学校评估
(1)答辩与质询。专业负责人准备10分钟PPT汇报材料,就本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特色与优势作简要阐述,汇报结束后就专家提出的质询意见进行答辩。
(2)数据和资料核查。
(3)专家集中评议、反馈。专家对重点建设专业立项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反馈。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合格标准为:综合评分≥60分,并且17项二级指标中合格指标数≥15。评估合格的重点建设专业项目,由学校授予“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称号。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一年后再验收,整改仍不合格的,学校将撤销立项。
三、材料要求
1.自评报告应尽量列出数据和表格,以充分展示专业建设的成效及特色优势(报告封面及目录详见附件3)。
2.支撑材料要有针对性,按指标体系分类后装入档案盒,每个档案盒需附本盒材料目录。
四、其他事项
1.各相关教学单位请于11月18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2.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卫华、张妍
Email:33241648@qq.com
附件、专业评估
教务处
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