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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申报2016年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的通知

 

各系(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建设,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2016年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鲜明的特色,推进学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进程,办出水平和声誉,逐步发展为校级重点专业,为建设品牌特色专业奠定基础,对我校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1.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2. 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减少陈旧内容。有较高外语要求的,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发展双语教学,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

  3. 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4. 强化实验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建立学生到工厂、企业、学校、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5. 加强领导和管理。各系(院)应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和评估,按年度对建设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项目建设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机构,确保按规划实施建设任务。

6. 通过改革和建设,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

三、立项数额

本次计划立项5项,学校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各系(院)申报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在专业建设的教学基本条件、专业负责人及教学团队、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社会声誉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明显的优势和特色,申报专业应有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是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每个系(院)限报1项。

申报系(部)应统一填写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于1118日前连同电子文本一起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联系人:高卫华、张妍(E-mail33241648@qq.com

五、评审工作

    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各申报专业立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学校对于符合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立项条件的审定后发文公布,并拨付建设经费。

六、检查与验收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的建设期限为3年。学校将对被确定的重点建设专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建设期满予以验收。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把申报工作与专业建设工作结合起来。

 


附件、专业立项

                                               教务处

                                          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