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和设置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6年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设置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
二、2016年新增专业申报原则
1.新增专业要立足于学校的办学定位,顺应学校转型发展的战略需要,有利于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新增专业要符合学校发展规划,要把长远发展和目前状况相结合,统筹谋划新增专业申报工作;
3.新增专业要立足于本单位的现有办学条件和办学定位,要做好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考虑师资条件、实验条件等是否具备、专业办学质量能否保证等。师资条件和实验条件不具备的,原则上不予申报;
4.新增专业要考虑到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是社会急需或就业情况不好的专业不再申报;
5.新增专业要和专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要有利于目前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充分利用;
6.新增专业要充分考虑专业发展前景,包括生源质量和就业情况;
7.申报目录外专业须经过相关领域专家论证。
三、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按审批程序办理。
四、上报材料
1.本科专业申报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论证报告各一式30份;
2.专科专业申报材料:高等学校新增普通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备案表、论证报告各一式30份, 培养方案一式3份)。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27日前整理好材料(纸质文本和电子文稿),纸质文本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子文稿发送到649845203@qq.com。 联系人:高卫华 电话:3863084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本专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下载
教务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