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组织人员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明细表》(包括课堂教学部分、实践教学部分)(见附件1)和《教师教学工作量及酬金汇总表》(见附件2)。
填报注意事项:
1.向教务处提交的教学工作量仅为普教工作量。
2.各教学单位统计、核算课程范围:
(1)公共选修课工作量由教务处统一计算,然后下发到各教学单位;
(2)其它公共课由教学任务单位统一报;
(3)除以上所列之外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单位上报。
3.《教师教学工作量及酬金汇总表》中教师类别:分行政、教学、外聘三类。行政包括系党政领导、教辅岗教师、教务员、专职辅导员、系其他行政岗人员。
报表完成,经审核无误后,纸质文本由系(院)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28日(周二)下班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子稿发649845203@qq.com邮箱,联系人:高卫华。
附件:关于填报2015-2016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通知及表格 下载
教务处
201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