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冀教高函〔2015〕45号)》(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第二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院(系)根据《附件1》规定的推荐要求和任职条件,参照附件2,从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推荐参加校内遴选的候选人。
2. 每个院(系)推荐同一个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候选人不超过3名,可同时推荐所熟悉的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1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上届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3. 学校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适时组织校内遴选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
请各院(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汇总表和推荐表(见附件3,4)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联系人:高卫华;电话:3863084;电子邮箱: 649845203@qq.com
附件:文件及附件 下载
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