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5学年第一学期 第 
 教学周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修(制)订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请各教学单位修(制)订本单位各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教学大纲的依据

本次修(制)订的教学大纲以2014年修(制)订的教学大纲为基础,以2015级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进行编制。

二、修(制)订教学大纲的部门归属

1.通识教育课程由开课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2.素质拓展课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编制;

3.其他课程(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限选、任选课)由各专业所在系(院、部)负责组织编制;

4.涉及到的各专业跨系开设的课程由课程所在系(院、部)负责协调,由教师所在系(院、部)编制。

三、修(制)订教学大纲的要求

教学大纲要按照《唐山师范学院教学大纲编写规范》要求来编写,应力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体例规范等。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都要列入到教学大纲中。

四、上交要求

1.教学大纲的内容编排要求,理论课程(包括含实验的理论课程)在前,实验、实践课程(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践课程)在后;

2.教学大纲以系(院、部)为单位上报,要求一个专业的教学大纲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里,以专业名全称命名文档,文档要有目录;

3.各教学单位负责的通识教育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的教学大纲以系为单位,分别编辑在两个word文档里;

4.2015年12月21(第16周周一)前将教学大纲电子版上报教学质量管理科(E-mail392839206@qq.com)。

联系人:车蕾

电话:3864662


    附件: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