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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月112-1127日(第9-12周)进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系(院、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2.9-12周(112-1127日)为自查阶段。请将总结(纸质与电子版)于1127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13-14周为学校组织检查时间。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课、调(停)课情况,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师调(停)课情况,督促教师及时补课;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了解学生学习状况。

2.课堂教学: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听课活动,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文件准备(包括教案、讲稿、教学日历)、课堂教学质量、批改作业、辅导、答疑以及学生出勤等,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做好会议记录。

3. 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

4.教学管理:

(1)教学运行的秩序和规范情况,包括培养方案的执行,调停课统计、教学进度正常与否等;

(2)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试卷质量及评阅情况;

(4)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与考试大纲管理;

(5)各类教学资料档案管理;

(6)学期初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5.教学保障:检查教学物资报修情况,如讲台、黑板、扩音设备、实验室粉笔、板擦、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等;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保障情况等。

(二)重点检查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规范及归档情况。各学院/部要以《唐山师范学院考试工作规范》为依据,重点检查:(1)试卷命题质量。包括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型、题量是否适当,试题难易程度等;2)试卷评阅情况。包括成绩评定的合理性,试卷分析是否科学准确等;(3)试卷装订与保管情况等。

每个教研室检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试卷,各教学单位指定专家抽查每个专业至少5门课程的期末试卷。教务处拟检查的试卷包含各教学单位抽查的试卷。

2. 毕业论文情况。

各教学单位以《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要求为依据,主要检查:(1)毕业论文选题。包括选题是否符合培养目标,难易是否适当等;(2)毕业论文撰写质量。包括表达是否通畅,中英文表述是否准确,观点、方法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反映培养目标要求等;(3)格式规范。包括目录、打印装订、参考文献、图表格式是否规范等;(4)评阅。指导教师、评阅人及答辩是否符合要求等;(5)毕业论文存档,相关存档资料细节问题(签字、意见等)。

  各教学单位每个专业至少抽查本专业一定数量的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自查表》。教务处检查的学生毕业论文包含各教学单位抽查的论文。

各教学单位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的管理职能。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力争检查实效。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和教研室主任的作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一些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隐患要重点检查并认真整改。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教学督导组将抽查教学单位教学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

2. 落实好新进教师以及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的敦促帮扶工作。各教研室要加强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在备课,组织教学,准备教学文件等方面的指导,以老带新,关心教师成长;对评教成绩比较低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摸清其问题所在,安排重点听课,帮助这些教师进步。

3. 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一些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果。

4.检查结束后,各教单位要做好专题总结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5.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总结(纸质与电子版)及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教务处主页通知下载)于1127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张静E-mail:65481791@qq.com;电话:3864662

 

教 务 处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