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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月427-522日(第9-12周)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各系(院、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2. 9-12周(427-522日)为各系(院、部)自查阶段。请将总结(纸质与电子版)于522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 13-14周为学校组织检查时间。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课、调(停)课情况,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师调(停)课情况,督促教师及时补课;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了解学生学习状况。

2. 课堂教学: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听课活动,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文件准备(包括教案、讲稿、教学日历)、课堂教学质量、课后作业、辅导、答疑以及学生出勤等,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做好会议记录。

3. 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包括实习(顶岗实习、专业实习等)、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4. 毕业论文情况。(包括选题、开题、开题答辩、指导情况、答辩、成绩评定、校级优秀论文推荐等)

5. 教学管理:

(1)教学运行的秩序和规范情况,包括培养方案的执行,调停课统计、教学进度正常与否等;

(2)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试卷质量及评阅情况;

(4)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与考试大纲管理;

(5)各类教学资料档案管理;

(6)以往教学检查中出现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6. 教学保障:检查教学物资报修情况,如讲台、黑板、扩音设备、实验室粉笔、板擦、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等;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保障情况等。

各教学单位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的管理职能。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力争检查实效。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和教研室主任的作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一些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隐患要重点检查并认真整改。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教学督导组将抽查教学单位教学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

2. 落实好新进教师以及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的敦促帮扶工作。各教研室要加强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在备课、组织教学等方面的指导,以老带新,关心教师成长;对评教成绩比较低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摸清其问题所在,安排重点听课,帮助这些教师进步。

3. 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一些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果。

4. 检查结束后,各教单位要做好专题总结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5.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总结(纸质与电子版)及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见相关下载)于522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张静E-mail:65481791@qq.com;电话:3864662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2014-2015-2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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