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领导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教务处经过充分酝酿研讨和反复推敲,形成了《关于制定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指导意见》内容,结合本单位专业教学实际,提出关于《指导意见》的具体修改意见。如果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等四门课的开课学期有调整,请提交具体的变动情况,和修改意见一并于5月24日(周五)11:30之前报教务处综合科。
附件: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附件 下载
教务处
201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