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完成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工作,各开设实验课程(或课程实验)的教学单位应于2011年3月11日前向教务处教学实践科上报如下实验教学相关信息:
1、实验教学进度计划表(需报纸质版电子版)
2、实验项目管理卡(需报电子版)
3、变更实验项目审批表(需报纸质版电子版)
以上信息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如因特殊情况需变动的,应先由各系部主管领导批准,再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变动实施。联系人战琳;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tutuname@sohu.com。
教务处
20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