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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估和新增遴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高[2010]13号)文件的要求(附件1),我校将组织开展2010年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申报课程必须是校级精品课程。

3.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4.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主讲教师人数(含课程负责人)不少于三人。

5.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在教学建设与改革方面有特色和成效。

6.每门课程均应按冀教高[2007]20号文件要求在网站上提供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试卷等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以及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至少3位主讲教师不少于2/5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和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其它条件参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2009年度)。

二、申报省级精品课的数额

学校将从申报课程中优选2门校级精品课程参加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

三、申报程序

1.校内遴选:教务处将遴选出我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

2.组织申报:各申报课程务必于2010年4月5日将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和光盘)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1.各系要按照冀教高[2007]2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填写申报课程的《2010年度河北省精品课程申报书》(请在附件下载表格)。

2.申报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试卷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3.报送含①②项内容的光盘材料一式一份,于2010年4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上报材料形式上要完善、规范,内容上要全面丰富,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

4.各门课程负责人要加强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将上述①、②项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以及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三位主讲教师不少于该课程2/5的现场教学录像全部上传到课程网站。评审期间,专家将通过校精品课程网站核查有关佐证材料、流媒体格式的教学录像等内容(评审期间校精品课程网站无法访问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放弃参评资格或被自动淘汰)。

5.申报书采用word2003文档制作,内容均为表格形式,填写文档请使用word2003及以上版本,双击每个表格上方“双击此处添加信息”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填写具体内容,力求准确无误,填写完成后,点击本窗口中“保存”按钮。若无法正常填写,请把word宏的安全性设为"中",具体方法:

(1)word菜单->工具->宏->安全性->安全级,设置为"中";

(2)关闭本文档,重新打开本文档;

(3)点击"启用宏"按钮,即可填写本文档或打印;

(4)本文档保存、打印,应使用文档首页上的"保存文档"和"打印文档"按钮!

 

附件

 

 

 

    教务处

                                                201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