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4-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52号)文件要求,我校于即日起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推荐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主持并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主持省级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尚未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请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请人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须有2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
3.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申请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主持)。
4.按省教育厅要求,本次项目推荐含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尚未结题的我校教改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
3.与近年校级教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再立项(附件3)。
4.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提交延期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可延期一年。延期一年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取消该项目。为提高教研教改项目研究成果质量,获批立项项目实行后期资助,根据结项鉴定等级确定资助额度,从结项后下一年进行资助。
三、选题范围
按照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立项重点围绕人才培养体系、专业、课程、课程思政、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评价、教学质量保障体系、AI促进教学;基础教育教学、产教融合共同体、师范教育协同提质、应用型转型专业、现代产业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等领域开展选题。其他具备前期研究基础且有创新点的选题也可以申报。
四、评选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拟推荐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10项,其中课程思政项目不少于2项,青年项目不少于2项,校级领导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学校遴选出10项参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确定35项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各院系分配数额
1.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系、历史文化与法学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限报4项(至少1项为公共课教师),其它单位限报3项。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增报1项,不占本单位指标:
(1)硕士点建设专业;
(2)省一流本科专业及省一流本科建设点专业;
(3)教育部公布通过二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
(4)省级现代产业学院项目;
(5)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6)省级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
(7)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中心;
(8)省级实验示范中心。
注:
①同一专业或团队满足2个及以上条件,指标不重复计,均为1个增加指标。
②占用增报指标的项目主持人和研究成员须为专业建设团队成员、优秀教学团队成员(以专业建设、团队申报书为准)。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此次为网上申报,网址:http://tstc.kypt.chaoxing.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24:00。项目申报在系统申报,超过申报时限系统会自动关闭,请申报人在申报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3.2024年11月18日11: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发送至33241648@qq.com邮箱。
4.各院系在汇总表备注中注明增报项目依托的专业或团队名称。
5.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择优推荐,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联系人:张妍 电话:3863084。
附件:1.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2.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3. 2015-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