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号)文件要求,我校于即日起启动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课程须为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课。
3.课程负责人仅限申请主持1门课程(同时参与不超过1门),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不含主持人,每人最多同时参与不超过2门课程)。
4.建设期内的省级创新创业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
(二)申报数额
每个教学单位申报限额1项。
(三)申报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择优推荐,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下一年度教学单位申报名额。
二、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课程建设进展、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建设规划等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此次为网上报送材料,网址:http://tstc.kypt.chaoxing.com/。
2.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
3.中期检查课程负责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以附件形式上传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签字的PDF扫描版)、成果佐证材料、《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填写除学校审核意见的其他部分)、自查报告。
4.报送《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电子版1份,同时上交加盖本单位公章(PDF版)1份。
5.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5日24:00。超过时限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在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妍 电话:3863084 邮箱:33241648@qq.com。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
3.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
4.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
5.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
教务处
202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