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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院系: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51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北省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41)中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名单。

二、工作程序

1.各专业自评。

各专业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冀教高函〔2021〕44号)要求,对照考核指标和主要观测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打出分数。

2.提交材料。

109日上午10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1)《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申请表》纸质版10份。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赋分表》纸质版10份。

3)支撑材料PDF版1份。

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33241648@qq.com。


联系人张妍;联系电话:3863084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冀教高函〔2021〕44号)

    2.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申请表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赋分表



                             教务处

                              202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