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51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北省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41号)中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名单。
二、工作程序
1.各专业自评。
各专业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冀教高函〔2021〕44号)要求,对照考核指标和主要观测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打出分数。
2.提交材料。
10月9日上午10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1)《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申请表》纸质版10份。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赋分表》纸质版10份。
(3)支撑材料PDF版1份。
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33241648@qq.com。
联系人:张妍;联系电话:3863084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冀教高函〔2021〕44号)
2.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申请表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赋分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3日